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和運營集團相關部署要求,為嚴格落實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主體責任,推動打造“陽光救援”服務體系,10月24日,鄂東運營公司組織召開了清障施救主體責任落實座談會。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工作倍受社會關注,施救效率、服務質量、收費的規范性頻受各界熱議,管理機制也幾經變更。根據《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按照“誰經營、誰負責”原則,今年6月,《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推進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主體責任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出臺,清障施救工作移交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負責。
目前,鄂東運營公司所轄685公里高速公路共有6家清障施救單位,分別為黃岡宏圖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武漢市安鑫訊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武漢安鑫迅康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麻城市安盟速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湖南邦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黃岡市廣佳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有限公司。
座談會上,傳達了《湖北交投運營集團關于做好湖北交投所屬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主體責任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6家施救單位詳細匯報了管段分布、作業點布設、人員機械配置等情況,普遍表達了期待改革利好落地、愿意在新的管理主體帶領下,把握新一輪發展機遇的迫切愿望。同時普遍反映租地困難、專業人員流動性強、清障施救收費標準過低等困難,建議在下步打造“陽光救援”服務體系中逐步解決這些問題。
會議強調,落實清障施救主體責任,規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打造“陽光救援”服務體系,既是高速公路依法治路的現實需要,也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高品質出行需求的重要環節。要求各清障施救單位切實認清形勢大局,切實提升社會責任感,嚴格按照服務標準和規程提供清障施救服務。一是車輛救援服務站點、車輛裝備、作業人員等配置必須滿足各路段車輛救援服務實際所需;二是施救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收費標準執行,嚴禁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三是各巡檢辦要做好所轄路段車輛救援服務日常監督和考核工作。
根據運營集團明確的時間節點,鄂東運營公司加緊與6家清障施救單位溝通對接。目前車輛救援服務合同協商工作已完成,公司將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服務合同簽訂工作,確保11月1日后,各清障施救企業進入正常運行狀態。
各路段黨總支也同步組織召開了本路段清障施救工作座談會。